公务之余吃宴请 私企买单也不行

发布日期:2016-08-26 发布来源:雅眉乐公司 阅读量:5,663次

仇程 

  因检查下级单位工作后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山东省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超等4人受到党纪严处,该市市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程方厚也因违规组织宴请被处分。

  2015年9月22日,青岛市纪委收到来信举报,称8月26日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以检查工作为名,接受市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领导公款宴请,并使用公车接送。市纪委立即兵分两路,着手展开调查。

  经查,8月26日下午,按照工作安排,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处处长苏里、市场处副调研员王建周,到市北区督导检查文化市场安全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核迎检工作。检查结束后,市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程方厚邀请二人,并电话邀请杜超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辛龙,到某私营业主的家居馆内参观并用餐。

  “原本不想去,但程说不是公款宴请,就是到他朋友店里坐坐,我以为就是看看他朋友家居馆的收藏顺便吃个饭,就答应了。”提及此事,杜超至今仍后悔不已。

  用餐过程中,程方厚还安排市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姚新法、高环光等6人陪同,所需菜品由该家居馆附近的酒店提供,人均消费130元左右,餐费1500元由其朋友承担。餐后,杜超等4人还分别接受了程方厚所赠价值375元的青花瓷镀银工艺品1套,并乘坐市局公车离开。

  11月3日,市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对杜超等4人接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错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程方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的人员,由市北区纪委依纪依规给予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

  剖析警示: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央和地方都下大力气持续狠刹“四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纪律的形式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固定下来,更是在昭示:纠正“四风”绝没有讨价还价余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必将成为监督执纪新常态。

  当前,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一些党员干部采用隐秘的方式搞“四风”。杜超、程方厚等人由饭店转入家居馆、由公款买单转由私企老板买单,企图逃避组织监督。殊不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的纪律是严明的,只要违纪就会留痕,最终难逃党纪严惩。

  分析这起违纪行为,不能认清饭局“红线”也是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饭局有风险,赴宴需谨慎”,党员干部必须严肃对待,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随意组织、参与宴请活动,避免误踏雷区。

  结合《条例》规定,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判断,我们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不要以党员干部的主观意愿和想法作为依据,凡是其职权客观上能影响对方政治、经济等方面利益的,即可能违规;第二,不要以宴请的具体金额大小作为依据,只要涉及执行公务的人或事,即可能违规;第三,不要以宴请实际付款人员与党员干部的关系作为依据,只要主要参与人与党员干部之间具有管理和服务关系,即可能违规。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一张寻常饭桌,足以使一个党员干部落入“陷阱”,损害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下级请客、老板买单,这样的饭桌千万坐不得,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