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8-02-27 发布来源:雅眉乐公司 阅读量:6,205次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26 16:25 

        四川省兴文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绍军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王绍军带队一行7人到江西会昌考察米粉加工厂和参加贵州凯里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期间,擅自改变行程,绕道到海南三亚旅游,用公款报销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共计2.349万元。王绍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旅游费用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城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丽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于丽华借调到涪城区社保局医保股负责职工医疗保险报账审核工作,先后19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节日礼金、代金券共计2.05万元。于丽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四川省金堂县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何忠等人违规安排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何忠向时任董事长谭世军报告后,以外出融资名义,先后安排6名工作人员前往三亚、厦门、杭州等地旅游,外出旅游产生的住宿费和飞机票费共计4.58万元,使用公款报销。何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谭世军被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部退还。

        雅安市雨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王华和党组成员、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大忠,法规科科长赵碧秀,生态科科长陶凤,利用考察学习之机,到泸沽湖景区游玩,并通过虚开发票方式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共计4100元。王华、张大忠、赵碧秀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陶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公款旅游的4人个人承担。